咨询详情

你好,我们家是99年自建房,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是自己不?还有能否销售处置呢?

其他 2017-06-23 11: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能证明属自己,但未办理产权证,不能销售处置。
  • 若土地纠纷是涉及到拆迁的话,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商品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必须领取,这是作为你享有国有土地70年使用权的唯一证明,是你权利的来源和归属的证明。因此,必须领取。而且,如果你想要办理一些出租,转让,或是抵押贷款,这都是你所必须提供的证明。因为房屋无土地证会造成房产“物权”的不完整。我国土地法和房地产法明确规定房屋应办理土地证,这既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保护房屋产权人权益的一项有效措施。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则没有交给业主,其房屋的权利是不完整的。
  •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不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出售。
  • 要有相应的证据。
  • 能证明属自己,但未办理产权证,不能销售处置。
  • 你好,不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出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