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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影楼当化妆师,每个月26号发工资,没有签订合同,干了三个半月,后来只有第一个月按时发工资,剩下每个月都会拖好几天才发,11月26号的工资在28号只给我300,12月10号又给我300,剩下的工资要过两天才会给我,并且告诉我有一次工作中的失误要扣我60块钱,那个失误本来就是自愿的,就是给新娘结婚当天化妆,如果化妆师化了会多给我们10快钱,哪次因为顾客头发散了老板要加倍扣我60,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这个规定,请问他该扣我的工资吗?

仲裁 2009-12-11 09: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四是克扣工资的可以要求补发并赔偿损失(50-100%)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存在违法行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规章违法,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单位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工资应当按时发放。鉴于上述情况,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未果,可以选择诉讼途径,进行劳动仲裁。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 公司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其支付扣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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