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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纠纷,我丈夫背着我与公公婆婆签了一份协议,声明放弃继承,并从公公婆婆哪拿走了我和孩子的村发补偿款。后公公去世,婆婆以丈夫放弃继承,和公公遗嘱将丈夫告到法庭。法庭支持了婆婆。可是诉挣的房子是我和丈夫结婚后,与公公婆婆没有分家时所购的公公名下房改房,请问:我可否以家庭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分房?

其他 2018-08-07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解除权争议的举证责任  (1)约定解除争议的举证责任。  协议解除是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当事人对于协议解除合同有争议的,主张协议解除的一方应就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就约定解除权发生争议的,应由主张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一方举证证明解除权的约定之事实。  (2)法定解除权争议的举证责任。  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直接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定解除的事由,主要是因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以及其他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不可能的违约行为(合同法第95条)。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时,应证明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如有足够证据是可以的,可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与我联系。
  • 如果能够证明你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可以主张该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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