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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亲去死18年,遗留100平方的住房,房屋于1982年在自己花园修建自建房,于1989年获取房屋产权证(四川合江)。今年7月份才进行公证六儿女共同享有。听说镇房屋要进行棚户区改造要进行撤迁,房屋性质是门面和住宅。建房用地国有土地。现想办理成六儿女的房产证,但要先办理土地证,请问办成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在房屋撤迁上有什么区别?谢谢

其他 2013-08-20 2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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