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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将他和母亲生前共同居住的房子的产权过户给了我,请问父亲还有没有权再次把这个房子立遗嘱或赠送给我姐或我哥

其他 2009-12-13 13: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那么此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他人无权处分。
  • 无权,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你
  • 无权,因为房屋所有权属于你。
  • 立遗嘱或赠与行为是指将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亡后遗留给他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或生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应当办理登记产生法律效力。 你所述情况,你母亲死亡后,你父亲将你母亲与你父亲共同财产转移到你的名下,其行为侵害了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你母亲死亡后,她的法定继承人有继承其财产分额的权利,也就是说,将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分割出你母亲所有的那一部分,就这一部分财产你父亲及你们兄弟姐妹有共同的财产继承权。
  • 已经办理了过户,再立遗嘱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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