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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塘沽区有一套2009年11月刚交房的新房(还未取得房产证,开发商承诺是半年后办理,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房产公司),因资金需要我在11月20日左右通过中介协议售出,当时收了买房人2万元定金,约定60日内对方才支付首付款30万元。现在因为我爱人不同意我卖房,我就电话通知了中介和买方,现在是买方在交纳2万元定金后就联系我要走了装修钥匙,对房屋开始装修。我的问题是:1、我们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2、因我在外地,如果我提出不再执行协议,如何提出才比较正式?2、如不执行协议,我将有多大损失?3、对方进行的装修中断,他的损失我应该进行赔偿吗?

其他 2009-12-14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答复,建议你带好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 一、购房协议是否有效还要看其它条件,比如原购房合同是你自己的名字,还是你夫妻两人的名字,当时你爱人是否同意?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买卖。 二、如果购房协议有效,你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对方的其他损失。 三、你可以通知对方,避免损失的扩大。
  • 合同是有效的,你可能面临着承担违约金或者定金并赔偿他的装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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