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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开始,在**医院后勤工作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各类保险也未缴纳,现如今,医院要解雇,请问:我该享有哪些补偿,未缴纳的保险医院应该全额补缴吗?

其他 2013-08-10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了,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如果你不想干了,则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医院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你赔偿金,同时赔偿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造成的损失。
  •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要求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你与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你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要求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如单位无故解雇还可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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