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1年11月份,本人经请示我们单位领导口头同意将家属转到我们单位(是一事业单位)的一下属企业工作后,我家属于11月20日前后口头通知他们单位准备调动工作,并办理了请假手续。接下来在我要求单位领导安排家属工作时,我单位领导却出尔反尔,不给安排工作了。本人考虑到一是在人家领导下,人家说什么就得听什么;二是家属单位那边也都知道了家属要调走的消息。无奈之下,按照领导的意思,写下了不要求我单位安排工作、不享受我单位职工一切福利待遇的保证书,并让家属于12月4日与她原先的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于12月6日与我们领导当时分管下的另一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至今,已8年多了,本人虽多次请求单位分管领导及领导,要求安排家属工作,可单位领导就是不予安排工作,不发一分钱生活保障,家属的劳保费用也都是由本人自己缴纳。每每想到我的家属因为我而丢失了工作,我要有个三长两短的,我的老婆孩子该如何是好这些问题,我就会彻夜难眠。请问,我该怎样做才维护好家属的劳动权益呢?

其他 2009-12-17 17: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是和另一企业 签了合同吗。。。。 有些事还是不要太内疚,毕竞不是你的过错造成。。。。。
  • 单位领导没有义务给你家属安排工作,至于领导食言属道德调整范畴,且你已写下保证书,还是看开点吧,岗位有的是,主要看你是否努力去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