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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05年8月1号开始在单位工作,至今2013年7月31号, 公司在一个月前口头通知不和本人续合同,那我是应该有几个月的赔偿呢? 现在公司给我的赔偿是从08年1月1号(新劳动法)算起,至今6个月的赔偿。。。。。。 但我想是不是应该是我在开始工作的那天算起05年至今呢?? 另外我在08年至今,已经签过两次固定合同,按新劳动法,如果我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签无固定合同了?用人单位在我签无固定合同时,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是不是已经违法了?? 我是不是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按一年两个月赔偿呢?

其他 2013-08-22 07: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拒绝的,视为违法解雇,您可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的,则您可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回复
  • 您好。 1、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拒绝的,视为违法解雇,您可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的,则您可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 1、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拒绝的,视为违法解雇,您可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的,则您可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 1、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拒绝的,视为违法解雇,您可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的,则您可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 你好,你可以主张,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您好。 1、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拒绝的,视为违法解雇,您可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在合同到期前要求过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的,则您可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追问】你好,我是不知道我已经可以签无固定合同,在1个月前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和我续签合同时,我回去和我的同事说我才知道我已经达到签无固定的要求。。。但公司已经不和我续合同,那我的公司是不是应该违法了?那我是不是可以向公司要求更高的赔偿?
    【回答】您好。如果您没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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