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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于2009年11月28号傍晚出的事。平时偶尔帮人做做扶手,也就没有签任何合同之类的。11月8、9号的时候,老板想在旁边搭一块地方,让爸爸和另一个小伙子一起帮忙,老板说只要用6公分的钉子钉木材就好了,搭好后由于后来经常刮风下雨的不好上去盖瓦片。到28号老板让他们上去盖瓦(瓦片是以前老式的那种笨重的瓦),到下午18点多已盖的差不多但没瓦了,老板又去拉了一车瓦过来(拉过来已18.30过了),小伙子看天色已晚又没灯火,就不上去了,可老板又拉着我爸爸上去,爸爸又不好意思拒绝,想想不用半个小时差不多就可以完成的所以就上去帮忙了,可是突然上面的几根木材断了,两个人一起摔了下来(以前搭的木材是从各地拉来的旧木材,有的都发霉了)过了几分钟两人便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说爸爸可能伤及内脏,那老板只是胳膊脱臼了。快21点家里人赶到时已发现越来越严重,要求转市医院,在23点40分左右到市医院,当时情况相当的危险,00.04进的手术室。03点下的手术台,医生说是肠破裂,截了将近30多公分下来。在家人的呼叫下快07点了才叫醒爸爸。请问这样的情况,那老板具体应该负哪些责任?比较急,请快回复,谢谢

其他 2009-12-17 15: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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