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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条件限制要,不能一次性盖起。1999年办理所需手续并打了地基,2005年盖起第一层,2009年第二层盖起,2013年八月一号由于公路拓宽发了拆迁通知,说二层不予赔偿,理由是2009年元氏台播放了一星期不允许新建房屋,可我们村民却无一人知晓 ,一直盖起也没任何部门阻止过,请问盖了四年了的二层该不该赔偿

征地补偿 2013-08-23 15: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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