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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在爷爷生病的四年时间里一直是爸爸照顾。爷爷每个月有二千元工资,用于日常的生活开支后基本上没有什么剩余。爷爷去世了,留有一处房产。可是四个叔叔和姑姑就以爸爸这四个时间里花了爷爷的工资就由不同意爸爸再分得爷爷的房产。请问,这对吗?

争议解决 2008-06-26 1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对,如果你爷爷没有遗嘱,你爸爸有权继承房屋,而且你爸爸对老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要求多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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