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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4年4月进公司,2005年才拿工资工作至今,现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2013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可获得哪些补偿?可要求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的双倍工资吗?公司是江苏南京的。

其他 2013-08-19 1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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