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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7月29日我老公从北京通过**快递邮寄了6罐从香港带回的奶粉,迟迟未到,后来8月中旬我们通过查询,发现7月31日包裹到达成都以后就被另外一个人签名领取了,我们通过和韵达协商,他们找寻无果,说是确认遗失,后来韵达联系我们说赔偿我们300元(包括50元邮寄费),原因是我们没有保价,而我们要求**赔偿我们损失最低1500元,两者之间意见相差太大,我们该如何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3-08-19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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