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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我父亲9月去世,他生前立有遗嘱,后老伴不能继承他的东西,钱和婚前楼房。现在一审已判,东西和楼房没判给后老伴。我父亲的安葬花费也都判由我们子女承担,原因是遗嘱里说后老伴没有继承权。可是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这样的,我父亲生前的工资,和我父亲生前的存款做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分给了后老伴一半。而后老伴名下的工资和存款却没有分一半给我们,这样是不是合理?难道后老伴名下的工资和存款(都是他们婚后的)就不算他们的共同财产吗?现在后老伴不承认有存款,但我父亲生前说肯定有,我们也向法院提出了,法院说我们没有证据,他们也没去银行调查,法院是不是失职?我们想查她有没有这部分存款,得通过怎样的手续?需要求助谁的协助?

其他 2009-12-18 1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第一,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婚后所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需要向法院提供线索,并要求法院查询。 供参考,未尽事宜也可以与我联系。
  • 老伴名下的工资和存款如果都是他们婚后的,就应当算他们的共同财产。 可以请律师协助调查,律师有调查取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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