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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1、我在单位工作快4年了,前3年公司每年跟我签合同,已经有3签了3次,去年的 合同今年到期09年5月份到期,可到现在为止公司还没跟我签合同我也在公司一直上班,公司也一直在给我发工资和交保险。我看其他员工合同都签了,就我一个 人没签,可能是公司遗忘了,我也没找公司签合同,可我现在如果要离职了能要求公司补,没签合同到现在的09年6月份到09年12月份的双倍工资。 2、我看到劳动法好像说没签合同双倍工资只能拿11个月,是不是如果合同没签工作仍工作1年了,那就不能拿双倍工资了吗 3、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是否先提交辞职报告,然后给公司说要求补齐未签劳动合同的那段时间的双倍工资,还是我不跟公司说直接去劳动局,添表格要求劳动仲裁

其他 2009-12-19 16: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因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要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至今的双倍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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