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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7月面试进了以北京总部的名义招聘的一家软件公司,当时那个负责人忽悠我说公司是北京总部在武汉开的分公司,为按武汉地区办社保,于是在武汉工商局注册了一个武汉的公司,我签的合同自然就是那家武汉公司的名字,做了整整两个月,还没有转正,我今天联系北京总部老总,被告知武汉的公司与我们北京公司无关,只是一个合作伙伴,但是我的7月的工资确实北京公司发的,武汉的公司现在只有6个人,没有财务部.合同上明确写着公司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工资,我是7月4号进去的,在8月31号才拿到7月的工资.劳动局的人来过几次,称公司亏欠离职员工工资,不是一两个人.武汉的分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空壳,不受法律约束,一旦离职,自动损失上月工资,因为武汉的分公司与北京总部无关.这是明显的合同欺诈,离职员工一点办法都没有 怎么办

其他 2013-09-04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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