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子拆迁和拆迁办谈好了,但租户不走了,本来是拆迁办也要临时安排租户的(根据广州2009年12月31日有效期五年的那份文件),但拆迁办把难题推给我,我起诉租户腾房至法院,法院判决不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我把判决书给了拆迁办看。 拆迁协议最后二个条件是:1.乙方在约定期限没空房,赔偿甲方300元每天违约金。2.如乙方通过人民法院起诉,通过种种努力在约定期限租户还没搬走,甲方应免除乙方逾期违约金。签了的话不用赔偿违约金了吧?

其他 2013-09-05 1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