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无锡新区的一个业主,我在进住小区后开发商销售车位,我也定了一个车位,并c已付定金,在合同付全款时要求出示产权证及销售许可证,开发商解释还在办理,因此余额没有付成,在我的一再催问下,答复车位先使用,待相关程序全办好后再说,现在小区物业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将我的车位出租给别人,(由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有不和,),我想请问律师:我定的车位(有开发商开出的品具)就无效吗?

其他 2013-09-10 1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关于开发商销售车位行为:如果是产权车位,在销售之前开发商是所有权人,签署销售合同并收取定金后,你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非产权车位,开发商无权销售,你可以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2、关于物业公司出租车位:物业公司出租车位前,应该经过市政管委和发改委的审批,而审批的前提条件是获得业主大部分同意,如果物业公司出租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这个首先要看开发商和物业之间的约定,还有你和开发商之间的约定。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这个首先要看开发商和物业之间的约定,还有你和开发商之间的约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