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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6月签了一份房屋指标认购权转让协议,支付了甲方转让费13.50万元和房屋启动金6万元,目前,甲方反悔,不愿意办理更名手续,依据违约责任描述,我认为他应付我的违约金为:(转让费+房屋购价款)*20%. 下面是协议里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表述.请律师解答为谢. 下面是详细协议: 房屋指标认购权转让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互利原则上,有证明人作证,达成房屋指标认购权转让协议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昆明市XXX路,XXX单位在建住宅一套(约80平方米)的认购权转让给乙方。 三、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含后续购房款),另支付乙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扣除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后,应退还乙方所支付的价款(含后续购房款)。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其他 2009-12-26 14: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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