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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异的女子,带一男孩,几年后于王相识,产生感情,在一起生活可是没领结婚证,我们一直住在我妈妈留给我的房子,后来棚户区改造,我家换了楼房,动迁协议都改成我的名字,现在我俩想领结婚证,我想请问,关于房子的产权,我俩领结婚证后,王有权和我争吗?或王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3-09-10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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