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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家快运公司担任主管位置 入职公司已经有5年时间 做主管位置也有2年4个月的时间在这5年时间里没有违反公司的相关制度及给公司带来损失 到今年12月中旬公司人事部找我谈要给我调岗也就是说调岗后不再是管理层位置相关的工作待遇也不如主管待遇 我没有同意 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两年时间到2011年12月31日 合同里面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点部主管。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营运工作。3、乙方工作地点是福建,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4、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首先公司对主管的考核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2009年到10月份止我所负责的点部月绩在全区总共有54个点排名为中上成绩 在人事部谈话当中我也表明自己的看法我违反公司的哪项规章制度或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要降我的职 人事无法当面回答我的问题。请问根据劳动法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理赔违约呢?

仲裁 2009-12-28 1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合同约定你为点部主管,且合同未到期。如果公司要调换你的工作岗位,需要与你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你不同意,公司不可以擅自调换你的岗位,否则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求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和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咨询或见面祥谈。。。。
  • 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公司要调换你工作岗位,需与你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你不同意补签,公司不应擅自换你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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