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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母亲今年54岁,因左肩关节脱位和骨髓炎于2009年8月13日入住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骨ⅲ科进行消炎治疗,9月2日进行左肩关节融合手术(祛除病灶、从髋骨上取骨移植),医生告知手术顺利,继续术后消炎三周即可。9月19日临近出院时医生说可以下床活动锻炼一下,于是我父亲扶着我母亲在病房的走廊中走路活动了一下,但第二日右大腿腰关节处就疼痛难忍、腿不敢着地,医生说可能是肌肉拉伤所造成。随即拍片检查结果是髋骨从取骨处骨折,医生的说法是骨质差造成的,我们质疑是否在取骨凿骨的过程中就造成了骨折,医生予以否认,并说髋骨骨折并不重要,也不需要用药,只要卧床静养一个月就可以自然愈合…… 遇此情况我们也就推迟了出院时间,继续住院观察。在医生承诺的一个月时间时(10月19日)医院拍片检查,医生称骨折处已生长的连接起来,再有半个月就可以下床,同时建议在床上做伸腿、屈腿锻炼。而在已经有一个半月时间的时间后,髋骨骨折处经伸腿屈腿锻炼后还是疼痛,不能下床。 期间主治医生一直予以强调卧床休息髋骨骨折处就可以自然愈合、恢复,但因为卧床太久,我母亲的双腿现在肌肉已经萎缩,医生说只要下床活动了之后肌肉也可以回复先前状态。 医学上骨折有“伤筋动骨一百天”的说法,从9月19日到今天已近100天,而现在的恢复情况是只能勉强下床站立几分钟,既站立不稳也不能行走,时间稍长双腿、双脚便出现水肿,出院时间不能确定,最后的恢复情况如何也不得而知,一家人为此苦不堪言。请各律师斟酌一下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院有手术不当的责任,虽说手术前有各种手术风险签字,但取骨事先并未征得我们家人的同意,而是在手术完成后回到病床时我们才知道有取骨、补骨。 手术固然有未能预料的风险,我们也能够理解医生,可是因为治胳膊却换来这样的局面,我们倍感无助与无奈,还望各位律师给予指点!

其他 2009-12-27 15: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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