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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艺制品厂上班,做了一个月了`发现很不对劲,进去时说按劳动法,可实际上没有,一个月一天假都没的放。每天十二个小时,礼拜天跟平常没区别。工资很底,所以我想辞工,可他说,试用期三个月没到不准辞工,要么你就辞急工,但要扣九百块底薪,一个月总共才一千多块,还有多少。这明显是坑人吗,工资低还不准辞工。所以有很多人看在自己的这么辛苦的血汗钱上,就忍。可我实在是做不了,晚上通宵加班,第二天还要接着上班,我不是铁打的,我做不了啊。可我是个打工的,没办法,可又不甘心,这工厂还要人活吗?劳动法在他们面前还有用吗?

其他 2009-12-28 17: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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