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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全责,对方医疗费用都是我垫付的。现在她已经痊愈并且早就开始上班,但是还每个月坚称很疼要复查,拖延不肯理赔。我想请问一下:一、已经上班了保险公司还会赔偿误工费吗?需要什么证明她已经上班。二、如果医生建议休息,她却在上班,那么后续的医疗费用还需要承担吗?因为她是腿部受伤,没有遵医嘱提前上班,对恢复不利,她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责任?三、如何才能让她办理理赔?谢谢

其他 2013-09-28 06: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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