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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在2009年的6月份买了一套住房,是首次购房,85平方,(照合同约定,2009年12月28日是验 收房子的最后期限,房产证、土地证的交付日期是2010年3月28日),2009年12月28日房地产打电话给我 们可以去验收房子了,并给我们房子的钥匙。2009年12月28日我们去的时候,房产商提出要交10500多的 税钱(也没指名是什么税),后来我们去交了,房产商说:这个税是首次购房一定要交了,以后还会退 给我的。 但是我有几个地方想不明白: (1)这个税是契税吗?契税的缴纳日期凭证是按照哪张发票的日期为准?是我汇款给开发商的发票日期 ,还是开发商去办理契税登记的日期? (2)我担心会不会赶不上2009年国家减免契税的最后日期,因为过3天就到2010年了。 (3)如果是契税,照国家09年规定是1%收取,为什么我们要按2%收取呢? (4)还有一个,今年9月份的时候,我还被收取了15元的印花税,这个印花税我不能免税吗?

其他 2009-12-29 17: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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