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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我从02年05月份到广州工作,到04年10月24日结婚,结婚后,于05年05月份在广州花都买房,买房时,基本上都是我出的钱。现在我老公因为长期打牌,赌博,在外乱搞,不顾家,他于今年5月份提出来要和我离婚,现在他已经搬出去住,他要求离婚,然后分一半房产。 我买房时的存折,是在结婚前开户的,建设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折,在02年08月开户。结婚后,在05年5月买房,也是从这个存折上一笔一笔取钱出来,当天取钱,当天一次性全部存入房产公司的账户,请问这个存折在我04年10月21日结婚前的存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婚前财产,到结婚后,05年5月买房,是否可以视为婚前财产由货币方式转换为不动产方式,只是财产的存在形式变化了,但是仍然应当属于婚前财产?是否可以不算共同财产?我们之前没有婚前财产公证,谢谢!

离婚 2008-07-03 19: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这样的:如果你的存折是婚前办的,而且存折里面的钱是固定的,也是在婚前存的,那么你买房时钱也是从这个存折里直接走到房产公司一次性付清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转变为固定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也可能法院将明显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阳合同要求撤销房产证、二手房买卖等多起土地房产案件;成功代理多起劳动、离婚、人身伤害侵权、经济合同刑事等案件(案件胜诉判决、评论、报道等在很多网站:如google搜索及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商报等上)。 1975年10月出生,警官大学毕业,取得工学、法学、经济学士学位及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英语通过国家六级。做过四年警官后一直做律师,是懂得技术、经济管理的复合型律师。专业特长:知识产权(专利等)、经济合同、婚姻、劳动法、房地产、刑事案件等。
  • 你好,如果你的存折是婚前办的,而且存折里面的钱是固定的,也是在婚前存的,那么你买房时钱也是从这个存折里直接走到房产公司一次性付清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转变为固定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如果你无法证明这笔就是你婚前的存的,那么由于你的房子是婚后所购买的,而且你们也没有婚内财产约定,法律上一般的认定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且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应当是婚后财产;如果你有出资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婚前财产,可以在划分房产时要求多划分一部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可咨询本律师.
  • 因为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应当是婚后财产;当然你的出资是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婚前财产,可以在划分房产时,因为你的出资可以要求多划分一部分。
  • 因为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应当是婚后财产;当然你的出资是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婚前财产,可以在划分房产时,因为你的出资可以要求多划分一部分!
  •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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