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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原**油田职工,2001年协解买断下岗,后经局劳动再就业管理站招聘再上岗,分配在原单位的物业三分区工作,签的合同是属于公益性岗位。今年(2013年)8月3日晚值夜班,8月4日凌晨5点左右因急性脑出血晕倒在值班室(工作岗位上)。直到7点左右才被人发现,取来备用钥匙打开门,7点半送上救护车去医院救治。从急诊转入神经外科后直接进手术室,进行颅脑钻孔手术并送入重症监护室。住院11天,始终处于深度昏迷未醒,8月14日下午因脑出血引发的呼吸系统心肺肾等多脏器衰竭并代谢性酸中毒及高钾血症等疾病,抢救无效身亡,享年59岁。请问律师,是否算工伤?如果不算,是否享受什么政策补贴?请给予详细恢复!殷盼!

其他 2013-09-20 1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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