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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建筑水电项目承包者,2012年我承包了一个工程的水电,当时我要求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报酬起草了一份合同交给工头,但他一直没签。现在的问题是:在施工中工头由于现场管理混乱、没有施工组织和施工计划、资金不足、材料跟不上,原定2013年7月28日竣工,现在还无法交工,由于超出竣工期限,我的水电部分工资超资严重(我的工人是定的月工资,有事无事,只要在工地就要给工资),我现在人力又不足(进入工程施工旺季,技术员紧缺,日工资高),我向工头提出补偿工程延误的人工工资,工头不答应,我现在准备退出。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抵押担保 2013-10-14 1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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