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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8年12月怀孕休假,2009年7月生小孩,合同解除前月平均工资483元,能赔偿多少钱? 从怀孕开始我就开始休假,公司只给我上保险,不给开工资,产假期间给开工资了,合法吗

其他 2018-01-25 00: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怀孕和哺乳期间,公司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另外工资最起码要发基本工资。如果完全不发钱,那就是公司违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法院起诉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玉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孕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也就是与没有怀孕期间相同。
  • 员工依法选择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即全薪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 如果公司给员工购买生育险,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产费用由生育险支付,生产后报销。公司一般会给员工开一些工资,但不是强制性的。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生育险,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公司必须按员工上班时的工资全额支付。是强制性的。
  • 应当支付工资,给与赔偿。
  • 产假期间应当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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