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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父母分别于91年和94年去世,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我的儿子由我的父母带大,因为我在外地工作,父母去世后,他们的房屋及其财产由我儿子使用,没有办过继承手续。上月,我儿子突然病逝,在我们沉浸在悲痛之中不能自拔时,突然接到了儿媳的电话,要求我们签署她准备的文件,放弃我儿子的遗产。此前我们根本没有考虑遗产的事,也没有想到争夺儿子的遗产,因为我儿子有个14岁的女儿,我们想当然的认为,这些遗产都是她的,于是答应她把文件寄来,我们立即签字。昨天,儿子的一个同事打来电话,要我们不要签字,说这个女人对我儿子不忠,在外早有男人,得到财产再嫁后,我的孙女恐无家可回。我们夫妻年老多病,无法得到孙女的监护权,不放心孙女未来的保障。在此请问律师,我现在能否申请继承我父母(94年去世)的遗产?或以什么形式保全我父母的财产留给我的孙女?儿子尸骨未寒,就提财产之事,让我们感到很难为情,儿媳逼得紧,我们又不好意思向本地的律师咨询,只好到网上咨询,恳请您给予帮助。多谢!

其他 2010-01-03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父母的遗产应是由你继承,你儿子实际并没有权利,也就是说,你父母所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如果没有将权利登记到你儿子的名下,都应该是你的财产。如果已经登记过,那么你有权分得其中一部分财产。
  • 根据你所述,你父母的遗产应是由你继承,你儿子实际没有权利继承房子,其只是目前暂时使用,你可向公证处申请财产继承公证,并直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 应当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如果担心房屋被处分,可以聘请律师作诉前财产保全。若仍有不明之处,可以联系北京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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