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用,被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该如何补偿?谢谢

其他 2010-01-04 10: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是可以有权要求补偿的,具体分以下情况: 1.劳动者提出解除申请,不需支付补偿金 2.双方协商解除,由公司提出的,公司依照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过错,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不用支付补偿金 4.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接受解除的,公司需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关于劳动经济补偿金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