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青岛琅琊台度假区王家台后村委会,为了增加收入,于2009年夏季将8宗宅基地(其中部分宅基地实际上是30年不变的耕地)以每宗5万元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建设楼房,共收入40万元。2010年1月又将7宗宅基地以每宗10万元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建设楼房,共收入70万元。(其中的一宗宅基地村民还在居住着)请问村委会向城里人出售宅基地的行为是合法吗?

其他 2010-01-08 2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