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们是04年结婚的,目前有领养一个女孩。是女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户口。还有我们前两年做生意亏了几万,现在离婚叫我个人把帐还了,才同意离婚。《分居两年》请问离婚我要付抚养费吗?我个人还债合理吗? 请指点! 谢谢

离婚 2010-01-07 1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收养应当是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的,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户口达到领养目的的,你只要证明是她单方行为,就可以不用出抚养费。但话说回头,作为男人,就得大方些,出些抚养费也未偿不可。
  •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而不是你个人独自负担债务。如果孩子与你们形成收养关系,孩子女方来抚养的话,你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您好: 您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 办理了户口,则是你法律上的子女,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宣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