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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2004年底按揭购买商品房一套,2006年5月卖了有贷款的房,但未经银行同意,买主以我名义还月供,口头约定2008年前买主一次将其余贷款还清,并过户。但2006年5月29日规定自6月1日起,必须要满5年后才能免税交易,故我同意2009年底再过户。而今2013年10月了,买主违约不在2008年还请贷款,而且占用我名义达6年,这6年间有数次超期还款,在天津人民银行打的征信记录有11条,5年内根本无法再贷款买房,现无住房(与父母同住一宅)。买主不愿意过户的理由不详。 请问我可以就买主违反口头约定----不如约过户、不按时还款、影响我信誉度等起诉申请解除合同吗,我自愿付双倍当时买主已付房款来返还买主,然后收回房屋。

其他 2013-10-16 13: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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