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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高速征用鱼塘,鱼塘是属国营鱼种场的,我在这里养了17年的鱼苗,之前有承包合同是按一年一年签的,但从2003年至2009年由于干旱等原因,我们没有签定承包合同,也没有上交鱼塘租金,一直用到现在,但现在高速路经这里,请问我可以得到鱼苗补偿及损耗等费用吗?现在农业局要求是按重量的称补,我们要求按亩按有水面积进行补偿,请问哪个是合理的?拜脱了!!!!!!

诉讼 2012-07-30 08: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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