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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租我房子,两个月没给房租,电话联系时他今天说明天回来,明天说后天回来,但一直都没回来给房租,我想把他房门打开清出屋内物品,但考虑到可能会产生的不必要麻烦,就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他们说这不是案件他们也无法处理,租我房子的人又说你要是打开我的房门就要承担一切损失,即使我让小区物业和我一起清出屋内物品,他都不答应!难道我就拿他没办法了吗?急!!希望可以尽快帮助我!谢谢!

其他 2010-01-11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法院,解除合同,支付租金、赔偿损失。
  • 应该先向其索要房租,如果没支付房租又不肯搬走,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但实际操作中即使官司打赢也很难执行,如果你主张租赁合同终止强制执行让他搬走,法院一般也不会让人流落街头,这就是所谓的执行难。 一般得需要你帮他找另一处比较便宜的出租屋,让法院把他的东西搬过去。 你自己不能自行搬走他的东西,万一他主张东西不见了,一堆麻烦事。
  • 等他回来,先交钱后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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