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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想入股一家有限公司,在签了一份出多少钱的方案后,钱打给了公司股东代理人(工商登记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的私人账户了,当时谈的时候说算借,开了个收据(收据上只写了:今收到XXX款项XXX元),等合同签了、工商登记了再将收据归还。后来没有签订正式入股合同,也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期间有帮忙其公司做一些事。在钱打过去后半月时间不到,其公司合伙人内部出现矛盾,说不在继续经营了,公司停产了。请问这种情况我算入股了吗?需要承担其公司的亏损吗?我出的钱可以全部拿回来吗?

风险投资 2013-10-24 22: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也没有在工商局备案,那么你还不属于股东。
  • 如果你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也没有在工商局备案,那么你还不属于股东。
  • 如果你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也没有在工商局备案,那么你还不属于股东。
  • 如果你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也没有在工商局备案,那么你还不属于股东。
  • 如果你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也没有在工商局备案,那么你还不属于股东。
    【追问】谢谢! 开收据的署名人,就是打钱的那个代理股东,后来说不继续经营的也是他。我现在想起诉他个人还款。担心的是我有段时间在帮他们公司做一些事,到时他会说虽然正式的合同没有签,但我实际有在他们公司有参与管理,又出钱了,所以说我已经是入股了,因为现在他们公司亏损很多外债,我要是算入股了,我的钱1 分都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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