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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房屋被出售,没有还完贷款,夫妻离婚谁来还贷款,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 2013-11-01 07: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有贷款人偿还。
  • 一般由贷款人偿还。
  • 夫妻共同房屋,由二人共同偿还。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离婚财产解释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一般有贷款人偿还。
  • 你好!一般有贷款人偿还。
  • 一般有贷款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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