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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由于工作的疏忽和一位家长发生了冲突,这个家长在幼儿园里见了人就说我一些有的没的,算不算诽谤?如果要打官司需要收集些什么证据?

其他 2010-01-12 18: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诽谤指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你要告对方需要收集足以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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