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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95年结婚96年生一子,长期家庭不和,2001年修了房一楼一底两间。后因矛盾加剧,分居至今。期间2001年他曾经向法院起诉离婚,未果后撤诉。今年我找他要求离婚,他不离。去找法院起诉,法院的人说,现在实行三三制,就是乡村组各调解三次不行,才能起诉。我不愿和他打闹,也打不过,不敢找他,可总不能就这样过一辈子。请问我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08-07-10 11: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法院所谓的三三制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你可以直接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不受理就要求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的裁定,二审法院会撤销给违法裁定的。同时,只要你能够提供分居2年以上的证据,你的离婚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真的想离婚直接向法院起诉吧,委托律师处理,法院的所谓三三制太荒唐,估计律师永远不可能从法官嘴里听到这个话。
  •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必理会所谓的三三制。
  • 法院的"三三制"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你可以直接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只要你能够提供分居2年以上的证据,你的离婚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 黄律师13880556916
  • 谁说三三制的,这种说法肯定违反法律规定,是不行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包括了离婚自由.不能有任何限制.你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收集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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