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合同中规定我的工资是1400+400职位津贴+600食宿补贴,共2400元。 本人在2010年1月14日离职。公司给我计算2010年1月份的工资时,按照31个工作日来计算。 我在这里非常诚恳地向你咨询,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我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期待您的回复....

争议解决 2010-01-14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