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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工资属于个人财产吗

离婚 2008-07-12 23:3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没有结婚,是你个人的,如果结婚了,属于夫妻共同的.这个就是体现什么叫夫妻,为什么要结婚,什么叫夫妻相互扶助!!! 详情你可以来电咨询苏州李加刚律师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个人工资在你们结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
  • 个人的工资在婚前是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在婚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 若是婚后取得的则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 一般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 不属于的,除非夫妻之间有相关书面的约定,但是对第三人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 除了楼上同人说的例外情况,就是双方如果对财产做了书面约定,个人的工资归个人所有,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此,个人工资在你们结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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