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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产假的问题,我是06年四月份怀孕,八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以各种理由刻扣我的工资,扣的很多,所以我于十月份请假在家休假,到今年二月份我的宝宝已经满一岁了,我现在想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休假期间公司没有支付我一分钱的工资,包括产假工资,也没给我们上医疗保险,只有给上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而且于去年十月份在末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也给停交了,请问我办离职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产假工资,及要求补交到今年二月份的保险?另外我还需要支付给公司什么补偿吗?急切盼复,谢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08-02-14 13: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产假期间应享受产假工资,请假期间工资也应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未缴问题你可同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社保机构反映或提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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