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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一下公司概况,2008年我们公司被国有企业并购,成为隶属于南方水泥旗下的一家全资了公司。由于近几年的行业的一些现状,公司不景气。公司总部决定,将我们公司资产租赁给另一家单位。对我们职工的分配做了两种方案的安排,第一, 就是服从总部调派,如果不服从调派,算自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第二,变更合同,职工与第三方承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承租方租赁合同到期,员工再回到原单位,服从公司调派。我们职工做为一个弱势全体,如何在此次改制中保障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3-11-13 1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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