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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是讲明从土地领到手中开始算起两年内未建房子的话,集体有权收回房子,是吗? 2、家庭成员爸妈、哥(离异有一女儿)、二个姐(已结婚都有各自家庭)、我(最小的未婚)。情况是这样的,因村里比较小,村长人特坏,只要对他不好,他就整谁。去年乡里来村里搞新农村建设,爸要了一块地皮(总体才六块),其它五幢房子别人都有在建,唯独我家还没建,因家里没什么钱,考虑哥还要结婚,所以现在一直搁在那里,地基已经做好了,乡里还收走了一万元钱押金(地皮/盖房子)。请问如果房子已盖好,哥也没再婚,N年后女孩出嫁了,房子没人看管,这时房子会被集体收走吗?谢谢您的回答!

其他 2012-03-08 1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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