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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有一套房屋,2004年外公去世,直到现在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变更。我们这边当时还不知道房屋可以买卖,这是社区给职工房屋,一直由我二舅舅一家人居住,2000年的时候二舅舅要去别的地方买房,找到我妈妈说让她出五万元房屋归她,我妈妈也同意了,因为不知道房屋买卖的事情,一直没有过户,也没有开具任何有效证明。现在我们这边面临开发,他们翻脸不认人了,要求分割房屋。\r\n我外婆现在还在,从1990年开始两个老人家的生活费,医疗费,都是由我妈妈来承担的,这点舅舅很清楚,老人家也很清楚。如果他们真的要来分这房子,老人家出来作证,是不是可以让他们把以前的医疗费,生活费也补上。\r\n我想咨询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还有外婆能得到这房屋多少,剩下的部分是不是要由我妈跟舅舅他们来分。

其他 2013-11-27 2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套房屋首先需要分成两份,一份由你外婆所有,另一份再根据实际的继承人来平分,如果你母亲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现在可以让你外婆来证明,你二舅如果拿了那五万元,可以要求退还或者折算。
  • 你好,情况较复杂,可以来电咨询。
  • 1、你妈的5万元给谁的?有无收据?2、你外婆还在,他的部分是否处理?比如送给你妈,还是你妈和舅舅等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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