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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医疗事故,咨询: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调解 2008-07-17 14: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以上内容来判断,院方是存在过错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是否是医疗事故,这是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后才能确定的,即使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如果院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依据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可以联系:胡律师:13305517008
  • 我们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花费约一万多,我想知道的是院方可以赔偿多少钱?经过院方的上一级卫生局的某个人士说,医疗费可以赔偿%70,也就是说在七千左右,营养费三千左右,约一万元.他们说要是通过签定也有好多程序,总之是挺麻烦的,可是我们对一万元赔偿不服,我还想知道的是我们可以索赔多少钱?我怕他们官官相护, 我们是外地打工者,安徽人.谁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顺便补充问一下,难道医疗签定不包含精神鉴定吗?难道他们只赔一点医药费就可以息事宁人?好心的朋友们帮帮我?
  • 可以医疗过错为由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 肯定是医疗事故,申请鉴定,通过协商以及诉讼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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