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物业在11月26贴出告示说11月30号前不交取暖费就给停水停电。可刚到二十七号我拿钱去交费和物业有点不愉快我当时就没交想和他们好好谈谈给个合理说法我在交,可物业不给好好说话马上就关掉了我家的暖气还恐吓说你不交三十号我就把你家水电也断了。你以后再也别给我打电话找物业说事。我就找了住建局物业科投诉物业科把我们小区物业经理叫了过去。物业经理说我说的事情跟交不交暖气费没有关系,如果我二十八号上午再不交的话就把暖气管道给截断,物业科的人说你先把暖气费明天上午交了,让他先给你供上暖再说。我说他写得最晚三十号交。我们是有些不愉快,可我也没说不给交。他现在停我暖气合理吗,还说三十号再不交就给我断水断电他有权利吗。物业科的人说每个物业和物业采取的措施不一样。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想知道物业有权利给我停水停电吗。再有就是物业科的人和物业这么做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们。我能赢吗

其他 2013-11-30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