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男朋友去年八月份去南宁市的某间发廊去工作,刚进去那里的负责人就说要交500块押金,做不满一年不退还。说好是包吃包住,但每个月还要扣一百块,做不满一年也不退还。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早上10点到晚上10点(早上12点到晚上11点),有时候到一两点,可是都没有加班费,并且他们每个月的工资最多也才两三百。还有他们刚进去的时候交了几千块去学校学习,现在却告诉他们级不够,所以不能去学(可他们刚交那时去过学校一次了)。还有就是要他们分成两组进行比赛,强迫性要每人出一百块钱,输的就得把钱给赢的那组,不参加就从工资里面扣。我想咨询下这些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要回那些押金和每月扣的钱。麻烦您解答下

其他 2011-12-28 10: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